半年前參加了一個徵文比賽,最近接到了入圍通知。看了入圍作品的名稱,一頭霧水。心想,怎麼寫得那麼吃力的短篇小說和散文都入圍不了,反而讓兒童故事給入圍了。心裡想著,猶似丈二金剛,摸不著腦袋,百思不得其解。
寫童話故事其實很難,你不能把小孩看得太簡單,他們實在太懂大人的世界了。從前小時候,讀的那些兒童經典故事,現在的孩子都不上當了。白雪公主和白馬王子的結局,被演繹得俗濫,看久了,孩子大概會問,怎麼白雪公主那麼笨,或者說,白馬王子會真心愛白雪公主嗎?
小學的時候,讀那些童話故事總是抱著敬畏的態度。現在的父母給孩子讀童話,大抵是為了功利多餘吸收文學與人生知識。這是相當可悲的事情,有一種沒病強迫吃苦藥的悲哀感。
我特愛王爾德和安徒生的童話,他們的故事裡總帶著隱隱的哀愁,又透著希望的光芒。回想起那些故事,就覺得童話是人們對人生領悟的最佳啟蒙讀物。也是從那裡,我們學會了什麼是人情世故,冷暖人間。
好比安徒生的《賣火柴的小女孩》。故事的基調是哀傷的,然而,讀到最末的時候,心裡會忽然湧現一股暖意。小女孩的靈魂回到在天國的奶奶的身邊,她微笑看著遺留在人間的身體與記憶。那種畫面想起來,除了不捨,更感覺到安徒生給小女孩的寬慰。
輪到自己寫童話故事,心裡還真是有些虧了誰的感覺。害怕寫不好,然卻又矛盾的寫完。入圍了,有點小開心,但不強烈。重讀那篇貓與耗子彼此憐憫的故事,才覺得自己將故事寫得太晦暗了,縱然有光,但不太燦爛。我想,現在的兒童文學也不是給孩子看的,倒是成人對這樣的故事有著各種過去的緬懷。畢竟童年已逝,而我們所能追尋的,或許是在那些故事裡再尋一次記憶翻新的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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